提前布局“水十条”水质监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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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前布局“水十条”水质监测

2015-11-09 14:34:14    管理员    浏览8896次

     法制日报北京无锡(江苏)4月2日电 记者郄建荣 记者从今天结束的全国环境监测现场会暨廉政工作会议上获悉,今年环保部将调整国家地表水环境监测网络,增加国控监测断面和点位,适应“水十条”规定的水质评价与考核要求。环保部透露,监测结果表明,2014年,全国地表水总体为轻度污染。

  环保部表示,“水十条”今年将发布实施。配合“水十条”的实施,环保部将提高水环境监测预警能力,抓住新环保法和“水十条”实施的机遇,积极推进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的统一规划布局。

  据环保部介绍,2014年,环保部对全国338个地级以上城市和2856个县级城镇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常规水质监测,全面掌握了我国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及变化趋势。

  结合“水十条“的实施,环保部要求,各地要继续对全国地级以上城市、县级城镇的所有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开展监测,逐步推进乡镇一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,全面掌握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,及时发布监测信息,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。

  同时,不断强化土壤环境监测,建立土壤环境监测网络,开展国家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。

  环保部表示,2014年,全国监测系统共对3871家废水国控企业、3815家废气国控企业、3550家污水处理厂、2700家重金属企业按要求开展污染源监督性监测,严密监控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。同时,按照《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(试行)》的要求,监督性监测结果信息均在各地环保部门网站发布,平均公布率为97.9%,均达到95%的考核要求。

  此外,全国 31个省(区市)均建立了企业自行监测结果信息发布平台,环保部从2014年7月份开始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。2014年对总量减排监测体系考核结果显示,全国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布率平均为91.4%,各地均达到80%的考核要求。

  按照新环保法的有关规定,环保部要求,各地督促国家重点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自行监测,并向社会公开监测信息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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